速元

【承花】也许值千金


CP:承花



Summary:一千金也不换爱人的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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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您就是教皇了。”



“可是我不想做教皇,”典明说,抹在他额头的上藏香和乳香凉凉的,“我有自己的名字。”



年幼的教皇出神地望着一片灰尘从玻璃花窗的光彩中缓缓降落,他用脚踩住它。在神圣的寂静中,星辰的碎片从远方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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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去见一位教皇,那么为什么不去顶上有星星的那一座教堂呢?



它是用埃及河床下面的石头建成的,河水将石头冲刷成一整块白色的玉床——连皇后指尖的珍珠都没有它那样白。当地的商人用圆柱形的香木垫在下面,再叫一百多个工人用肩担住一条细细的绳。他只用坐在上面抽动鞭子,石头就自己来到了应许之地。



当这一块玄妙的石头来到这一座城市时,连苦行僧和自笞者们都站在尖尖的高塔上眺望它。他们只望了一眼,就羞愧地低下头去,用身上穿的红色的僧侣长袍擦自己的眼泪。而当时的教皇则命令奴隶用椒泥和鲸香涂抹它。



直至今日,当典明穿过昏黄的长廊,那种刺人的香气依旧会令他头昏目眩。



当他穿着金色的鞋子踏出教堂,围在外面的人群就会爆发欢呼。贵族们会把成捆的白玫瑰、郁金香和柔荑花丢上露台,堆在他的脚下。有几个小侍童跟在教皇的后面,为他举着绣上金线的绿色长袍,他们与有荣焉地向信徒们鞠躬示意,阔檐帽子上的长羽毛垂在地上一抖一抖的。



您应该去见见教皇,连乡野小径上的苦行僧也会这样对你说:他住在有一颗星星的白色教堂里,举止像一位天使。



而教皇在行完晨礼以后,会在一个小小的拱门隔间里摘下他的帽子。他吐吐舌头,将帽子和那一串镶嵌了二十块完全一样的红宝石的金项链随手丢在垫子上。



“它们实在是太重啦。”典明这么说。



“如果您嫌弃它重,”一个运花的粗使丫头有一天这么说,她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典明说话的人——那些穿着白袍,用黑色的布蒙住脸的修女从不与他讲话:她们一个月来一次,虔诚地叩拜他,又安静地列队离开了,“您真应该看看城里新来的大力士。”



花店的女儿把沾着露水的百合插进琥珀雕成的小瓶子里,她小声地同教皇说:城里新来了一个大力士——他站起来就和红铜制的城门一样高,但又比骑士画里的王子英俊。



“他有多大力气呢?”典明歪歪头,笑了起来。他允许女孩半跪坐在灯芯草织成的垫子上,向他讲城里的趣闻。



“这就说不好了,”那粗使的女儿皱起眉,她脸上的雀斑随着神情变化一跳一跳的,“有人说他光凭拳头就砸死了一条长角的鳄鱼,又有人说他其实是一个小矮人,只是用魔法长得这么高哩。”



“那么说,我必须见见他不可了。”教皇无精打采地倒在床上,用手指将他的头发撩开,再撩到一边去。



当那女孩儿因为门外僧侣的脚步声而匆匆离去时,他已经睡熟了,脸颊像一朵盛开的玫瑰殷红。



他做了一个梦:多么神奇,一颗星星掉到了他的手里。



我要是有一颗星星,典明穿过走廊时想着,我才不会将它放在教堂上面。他轻手轻脚地在白蒙蒙的露台上走过,下面的哨兵们都专注地听着远方夜莺的鸣叫,每有看见教皇的影子。



教皇悄悄在倦意朦胧的城市里穿行,上城里的贵族见到僧侣的绿色袍子,就用镶着红宝石的手杖把他赶到石头铺成的小路去,磨破了他的皮鞋尖儿;而下城的商人和吉普赛人见到他,就在他的脸上抹上红色的香料,还亲吻他的小十字架。



大力士就住在下城商人们的营地里,典明在又长又扁的街道边上四处张望。他伸头望向低矮的格栅窗,却被里面传来的狗吠吓了一跳。



“抱歉,伊奇有点儿饿了。”一个男人撩开门口的帷幔,一点儿金色的流苏还挂在他的脸上。他比教堂的木门还要高,至于是不是比雕塑上的美少年英俊,还有待考察。



“哦,”典明打量着他的头巾和垫肩,还有手臂上那些叮当作响的金环,“你就是大力士。”



“我可不记得我的名字叫做大力士,”男人严肃地皱起眉,在典明以为他要发脾气的下一刻又露出一点儿温和的神情,“我叫……嗯,星。我从东方来。”



“那我叫法皇。”小教皇自以为严肃地点点头,斗篷旁边挂着的红坠子一点一点儿的。



星大笑了起来,他真是个有力气的男子汉,连笑声也这样震撼。



他看着典明,眼睛像一片春天的湖面,闪烁着粼粼的绿色光彩。



圣尼古拉斯杰节才过去没多久,从街上的黑色砖石上流下来的雪水将跑过的报童冻得满脸通红。这儿的冬天太长了,长得富人总是穿着一件厚厚的绒呢大衣,而穷人身上披着冰雪。



典明听见自己脸上、手臂的皮肤上曾结的一层薄冰被这声音震碎下来:“很高兴认识你,法皇。”



教皇与教堂,教皇与异邦人。



这两个组合里,前一个叫修女嬷嬷们诚心诚意地唱起圣歌,而后一个会叫她们大惊失色。



多么有趣啊!想到这里,典明就会发笑。他如今常穿着一件绿色的袍子溜出去,与那个称呼自己叫星的男人在城里厮混。但要让他说起这一种关系,他也说不明白。



教皇常听见几个僧侣聚在走廊下面叱骂外乡人的野蛮:他穿得太少、吃得太多,还跑的太快。



“我们就是这样儿跑的,在南方,”星光着脚跑,像一阵旋风,把贵人们屋檐下高雅的霜全部折断了,“你也应该像我一样跑。”



典明跟在他的后面,几只灰色的小花雀又跟在他的后面——它们翅膀上的雪太多了,小小的红脚又冻坏了。



他们跑过富人的花园,将罂粟花踩得七零八落的;手艺人、商人和跳舞的漂亮女人们在哨兵追赶他们的时候吹起长笛,把香料撒得到处都是;穿过有着一个皇帝雕像的巨大广场,星跳起来,把皇帝的锡王冠拿下来,又戴在典明的头上。



“这下你就是我的法皇了。”他得意洋洋地说,典明低下头去,白玫瑰一样的脸颊变成红玫瑰的样子。



而当他们的脚都歇在一张红色的天鹅绒毯子上时,星则向他讲述异国发生的事。



他给他说,在那永远笼罩着浓雾的峡谷里,一只狮子是如何被一条蟒蛇吃掉的:它有一双绿宝石一样的眼睛,蛇嫉妒他。于是那动物从隙间里钻出来,狮子被它咬了,毒液即刻发作——它倒在地上的样子像山峦倾塌。



典明听着听着睡着了,他梦见羽蛇神从石头里复活了,带着他的从属:风与火在天上遨游,将死撒在大地上。秃鹫和老鼠高兴地跳起了舞。



而星愁眉苦脸地走过山谷——那是尼罗河干涸以后的一条河道,怀里抱着一捆布匹。



“那布匹里是什么呀?”他脸色变得苍白起来,开口问他的朋友。



“是你。”



典明看见绿宝石的碎片从布匹里掉出来,他立刻惊醒过来。



“糟了,”他从毛毯里跌出来,“我回去要迟了。”



星比他还快——北风那样地将教皇裹起来。他光着脚在冰冷的街道上跑,雪把他的胸膛冻得更加热了。异邦人像羚羊一样越过高高的围墙,把典明送回了花园的露台上。



“你的花园真美啊。”星从胸腔里喷出一大股白气,向上升就变成了云。他懒洋洋地将一朵白花柔软的花瓣握在手里。



花园里的草木不会像僧侣们一样,见着异邦人就大呼小叫。因而在典明看来,它们的确很美:蓝色的蝴蝶把月光背来,洒在象牙色的白蔷薇上;紫色的绣球花成团的闭上花瓣,她们睡着了;正中央的老无花果树吸饱了冰雪,慢慢的升出几片绿色的叶子,典明知道,明年它又会结出许多的果子来。



“你可以做我的朋友,然后留在我的花园里,”教皇说,他扶着白色的栏杆快乐地晃荡,“我们可以一起生活在这里,远离忧怖。”



星吃惊地挑起眉:“我才不要。”



“为什么?”典明笑着问他。



“这世界上还有很多的花园我还没有去过,”星温和地向他解释,“还有很多的事情我没见过。”



“那你走吧,”典明愤愤地说,“我没有你这一个朋友也不会怎么样,一个埃及的巫师会和我做朋友的,他会送我红色的玫瑰园,还用乌鸦给我送信。”



星耸耸肩,离开了。



典明从露台上走回阴影里,他立刻就后悔了:花园没有他的朋友好,埃及的巫师也是。他在走廊的阴影和光亮中来回走动,圣母的花窗洒下的光将他的眼睛刺痛了,第二天他没办法去参加圣礼。



来摆花的小姑娘说:“听说大力士明天就要走了。”



典明躺在床上,一根巨大的蜡烛在他的头顶燃烧着,绿色的烟雾绕在他的身上——这是为了治他的眼睛。



“他不叫大力士。”他说,女孩子又笑了起来,出去了。



这天晚上,有人用一块石头砸烂了教皇露台上的绿色花窗。



典明走出去,星就站在下面。



“我要走了,我要去从埃及的巫师手里拯救我的母亲。”星说,他手里有一朵红色的玫瑰。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教皇踩在花窗掉下来的玻璃上,冷冰冰的,像踩在星星的碎屑上。



“啊,是这样的,”星说,“我的队伍里总是不缺一个教皇的,而你的花园里也没有一朵红色的玫瑰,所以——”



他举起红色的玫瑰:“我没有红色的玫瑰园,但我有一朵红色的玫瑰,再加上我的真名,来跟你换一个教皇。你看,老兄,这生意太值得了。”



他故意学吉普赛人的语气说话,但典明没有笑,他铁青着脸走了回去。



星也不着急,他拿出烟斗,吸了一管——一管半的烟,烟气将典明鞋子上的皮扣都遮住了。



“喂——”典明对他喊,“我要是跳下来,你能接住我吗——”



星也喊回去:“保证能行,老兄——”



第二天早上,当侍奉教皇的宫女们走进房间时,她们惊讶地发现,床上竟只放着一朵玫瑰:它本是红色,红得像珊瑚;但如今它变成金色的了,比阳光还要耀眼。



“这一定是个奇迹!”僧侣们说。



他们将玫瑰插在一个稻草人的头上,然后为它穿上教皇的衣袍,每天抬出来。城里的人们见到,无不落泪,称它是这一座星星的教堂的瑰宝。



“我挺愿意花一万金来买下它。”利比亚的国王这么说,他已经有好几朵不同颜色的玫瑰了。



而不值一文的法皇和星骑着马奔向埃及:他们会见到尼罗河的河水从自己的脚下淌过,如同黄泉的清澈河水泛过汛期来到人世;而火烈鸟扑扇起粉色的翅膀,飞过金子编织的天空。



一切尚未开始的正在开始,如同一本故事还未写完的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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